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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上海:2020上海青浦、普陀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 2024-06-03 11:06:06 |   作者: 爱游戏官方正版下载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拥护中国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志服务青浦教育。

  拥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在职教师应拥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拥有相对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拥有相对应学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拥有相对应学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是本市户籍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第一学历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专科学历。

  非本市户籍,应为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拥有相对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或“211工程”高校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一般控制在男性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编在岗高级教师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一)应聘高中学校(含完中)、教育集团(园区)、工商信息学校、社区学院、新城四站小学

  详见附件1: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含完中)、教育集团(园区)、工商信息学校、社区学院、新城四站小学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发送至招聘学校报名电子邮箱。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高中学校限报2个岗位。招聘学校受理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资格初审通过的特殊学科(见附件1)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学科专业测试的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到招聘学校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笔试、面试、试教),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招聘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学校综合分100分,其中笔试20%、面试40%、试教40%)排序(学校综合分不合格者不予入围),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应聘者考试考核成绩在自主招聘学校或教育集团的网站和校内公告栏公布。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应聘特殊学科的,根据应聘者学校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应聘者的专业测试、学校综合分及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应聘者可兼报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岗位,但所报岗位必须与学科专业测试科目相一致。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时间为2020年4月2日—4月8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电子报名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

  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门槛的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1)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2)入围名单确定。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学段学科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岗位报名入围者在网上进行岗位报名,每人可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教,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面试和试教(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或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总成绩及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对新引进的“985工程”大学就读期间被评为省部级优秀大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并被本区学校聘用,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予以10万元的生活补贴。

  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含完中)、教育集团(园区)、工商信息学校、社区学院、新城四站小学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

  为解决师资紧缺矛盾,逐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严格本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沪编〔2014〕129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普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普陀区2020年度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普委编办〔2020〕3号)、《关于确定上海市普陀区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2020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普委编办〔2020〕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全系统共有12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2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招聘简章(附件)。

  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外语及计算机等合格证书。

  ㈡高中教师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初中和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示范园和区示范园教师一定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市示范园和区示范园教师,如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㈢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30周岁至34周岁应聘人员,应具备初级职称任职资格;35周岁至40周岁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超过40周岁的应聘人员,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应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其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㈣外省市优秀教师引进一般应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的相关规定。

  ㈤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

  ㈡区教育局将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核检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等通知。

  ㈣考试合格者,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普陀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心理测试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及《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7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18〕33号)等规定,与被录用教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所属教育单位的指导监督,严肃招考各环节的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对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